人才租賃(talenttenancy)又稱人才派遣(temp despatch),源于美國,成長于歐美、日本,是人才市場化的產物。人才租賃是人才開發與租賃相結合而形成的一種人才產業模式,是一種全新的人才資源市場配置方式。人才租賃通過構建社會人才資源共享平臺,將人才產權從單位所有制中剝離出來,使人才資源在社會上得到有效配置。
廣州市的人才租賃發展是以廣州市經濟發展、國家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為背景,隨著人才專業化不斷細化而產生的。根據廣州市人才專業化分工水平,可將廣州市人才租賃分為三個階段:
1、雛形化發展階段(1978年--1990年)
廣州市的人才租賃雛形是源于外企的進駐而出現的。八十年代,由于這些國家在廣州市的外資企業不能直接在中國雇傭人才,而必須通過人才(勞務)服務公司來雇用人才。于是,從事人才(勞務)租賃的外企勞動服務公司等應運而生。這一時期,我國人事制度改革已經開始,人才市場已逐步形成;人才專業化服務公司出現;人才租賃市場開始萌芽,人才租賃需求上主要是外企,租賃人才以低層次的人才結構為主。但是,這一時期廣州市的人才專業化分工水平低下,人才租賃供需不旺,國內企業尚沒有開始在市場中租賃人才。
2、本土化發展階段(1990年--1999年)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廣州市經濟發展已經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尤其是以人才市場為核心的人才產業有了大的發展,人才服務專業化分工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一方面,外資企業在廣州市發展十分迅速,對人才的需求無論在數量、質量及專業結構上的要求日益提高,而且對人才租賃公司的專業化服務水平要求也日益提高;另一方面,國內用人單位的目光也開始轉向人才租賃,對人才租賃產生了需求。于是,在廣州出現了三家比較大的外企勞務(人才)服務機構,其中是廣州市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人才租賃的本地化標志著廣州市的人才租賃市場的形成。
3、專業化發展階段(1999年--至今)
這一時期,廣州市人才專業化水平有了極大提高,人才租賃市場較為發育,人才租賃供給日益增加,人才租賃需求越來越旺。 目前與廣州紅海人才資源租賃中心有業務關系的有近30家用人單位,從用人單位的行業來看主要是銀行、電信部門;從人才的專業來看,多數也是金融、電信方面的人才;從租賃人才的崗位來看,多數是用人單位的中層管理崗位。
目前廣州市人才租賃主要有三種做法:(1)用人單位與高級人才所有單位簽訂一定期限的租賃協議,由人才所有單位直接租用給對方,租用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和人才薪金。(2)用人單位通過人才租賃公司租用高級人才,人才租賃公司通過出租人才獲利,并負責支付人才的薪金、福利。人才租賃公司的出租方式包括:短期出租、晚間出租、雙休日出租、按鐘點出租、項目出租等。(3)用人單位通過經紀人租用人才,一些有較高知名度的人才,借用了比如影視明星的做法,委托自己的經紀人出租自己。從上可以看到現有廣州市的人才租賃產業定位是以中高級人才租賃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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