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一條 部門及職責。
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服務大廳、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仲愷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惠陽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大亞灣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博羅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惠東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龍門管理部(以下簡稱各縣區管理部)辦事服務大廳(以下簡稱公積金服務窗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的承辦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銀行網點(以下簡稱“銀行網點”)負責受理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市中心支取貸款科、各縣區管理部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審核。
第二條 申請條件。
單位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基本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可按房租一定比例提取,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房租全額提取;
(七)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的;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十)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十一)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三)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四)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的;
(十五)市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職工依照前款(二)、(三)、(四)、(七)、(八)、(九)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依照前款第(十一)、(十二)、(十三)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后,其依法享受的社會保障權利不受影響。
第三條 提取程序。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境外居民提交護照)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網點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準予提取的,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將自動轉入職工綁定的銀行卡(儲蓄存折)賬戶。
不準提取的,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因故無法親自前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可委托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單位管理人員辦理,受委托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也可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的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
第四條 提取支付方式。
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以轉賬方式轉入在銀行開立的本人名下的個人普通儲蓄賬戶。
簽約按月自動劃扣業務的,經本人申請,可轉入配偶名下的還款賬戶。
職工在2014年7月5日以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銀行卡(或儲蓄存折)進行銀行卡綁定。
第五條 提取的類別、時限、限額及須提供的資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購買自住住房
購買首次交易住房(預售商品房、現房)的須提供以下資料:①經市(縣)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②購買的商品房屬現房,需提供產權確認書;③購房發票(首期發票或全額發票);④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網上簽約的需提供網上簽約密碼;⑤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購買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須提供以下資料:①《房地產權證》; ②購房發票、契稅發票; ③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④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還須提供《借款合同》,無法提供《房地產權證》的可提供加蓋貸款銀行業務公章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在預售房、現房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二手房在房地產權證出證日期起一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提取金額不得大于已支付的購房金額,即一次性購房的不得大于房價總額,按揭購房的不得大于首付款金額,分期付款的不能大于上述期限內已支付金額。
2、建造自住住房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國有土地使用證》;②《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需要提供);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④《工程造價預算書》;⑤申請人已婚的,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簽發當月(含)之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提取金額不得大于總造價金額。
3、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原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數主體構件進行改造的工程。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房地產權證》;②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翻建許可文書;③翻建工程預算書;④申請人已婚的,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翻建許可文書簽發當月之前(含當月)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提取金額不得大于工程總造價金額。
4、大修自住住房,是指修繕住房時需牽動和拆換部分主體構件和房屋設備,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費用在該建筑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5%以上的工程。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房地產權證》;②縣級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③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大修許可文書;④工程維修部門編制的工程預算書;⑤申請人已婚的,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大修許可文書簽發當月之前(含當月)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提取金額不得大于工程總造價金額。
(二)離休、退休
須提供以下資料: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書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核定表》辦理提取手續。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等級一至四級),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②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四)出境定居
須提供以下資料:戶口注銷證明。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1、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商業貸款)首次提取須提供以下資料:①《借款合同》;②借款借據;③還款計劃表;④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后續提取只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
2、本市簽約商業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首次提取須提供以下資料:①《借款合同》;②借款借據;③還款計劃表;④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后續提取只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
本市簽約商業銀行是指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委托貸款銀行,目前為建設銀行惠州市分行、工商銀行惠州分行、農業銀行惠州分行、中國銀行惠州分行、廣發銀行惠州分行、中信銀行惠州分行、交通銀行惠州分行,以后增減簽約商業銀行另行公告。
3、本市非簽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外市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首次提取須提供以下資料:①《借款合同》;②借款借據;③還款計劃表;④查詢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的授權委托書;⑤最近至少三個月的銀行還款流水表(還款賬號與借款合同不符的須出具貸款銀行的還款賬號證明);⑥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⑦外市貸款的還需提供申請人戶口簿。再次提取須提供①《借款合同》;②最新還款計劃表;③最近至少三個月的銀行還款流水表(還款賬號與借款合同不符的須出具貸款銀行的還款賬號證明);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間的應還款付息額。貸款結清后最后一次提取須在結清之日起半年內提出提取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提前還款金額和貸款余額。提前還款已向銀行申請尚未歸還的,須提供貸款銀行批準的提前還款申請證明,須在銀行批準當月內提出提取申請(銀行批準日為月末的,可順延3個工作日);已歸還的須提供銀行結清證明或還款流水證明,須在提前還款發生后半年內提出提取申請,只能提取一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提前還款以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尚未履行完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程序的,暫停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直至其后續累計還款額超過其上一次以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為由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之后。
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商業貸款)及本市簽約商業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的可以申請自動按月劃扣業務,即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超過上月應還本息金額的部分通過自動轉賬轉入提取人指定的本人或配偶的銀行賬戶。
(六)支付房租
1、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須提供以下資料:①經惠州市(含縣區)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②稅收完稅證及稅務發票;③家庭月收入證明、工資存折;④戶口簿;⑤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⑥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的限額為每月租金超出家庭月收入15%以上的部分且不超過實際已發生的金額及發票金額,須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提取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須提供以下資料:①惠州市公租房租賃合同;②房管所開具的租金收據;③戶口簿;④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的限額為不超過實際已發生的金額,須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提取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七)非本市戶籍的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須提供以下資料: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戶口遷出本市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及工作調離本市且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的參照本條執行,須提供以下資料:公安部門戶籍遷移證或工作調動證明文件。
(八)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
須提供以下資料:《下崗證》或《失業證》。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已注銷的戶口證明;②合法有效的繼承人、受遺贈人證明文件(包括公證部門出具的遺囑公證書或者遺產法律文書;③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
如賬戶余額10000元(含)以下的,憑原單位或社區居委會證明,該證明內容須說明提取申請人與死亡職工的關系,并列明其他法定繼承人及身份證件號碼,并由所有繼承人簽字確認,可不提供公證書。
(十)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
須提供以下資料: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文件。
(十一)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須提供以下資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文件。
(十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個人賬戶封存滿兩年的可以直接提取。
(十三)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是指職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的: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以及社保報銷憑證注明自費金額超過4萬元的其它重大手術。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職工家庭患病成員身份證;②患者為職工配偶的,須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③患者為職工父母或子女的,須提交戶口簿(不能提供戶口簿的或者戶口簿不能體現家庭關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員關系證明);④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并加蓋醫院診斷證明章的《診斷證明書》;⑤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憑證。
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不超過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后的自費部分,如不能提供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單的,可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50%且不超過實際門診、住院收費收據金額提取,取得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自費部分未超出已提取金額的,不能再申請提取;申請提取時間以職工提交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或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單開具時間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申請,只能提取一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十四)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
須提供以下資料:①城鄉規劃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增設電梯的批復;②電梯安裝工程竣工驗收的證明文件;③安裝電梯的施工合同、發票;④全部業主簽名的需由業主分攤的安裝電梯費用分攤表(需物業公司蓋章確認);⑤申請人《房地產權證》;⑥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在電梯安裝竣工驗收后可以憑上述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本人應分攤的費用金額,提取時限為報建日期起一年內,只能提取一次。如竣工日期超過提取時限,可提取報建日期起延后一年之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十五)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是指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會議決議可以提取的情形或在管委會閉會期間經管委會主任、副主任批示可以提取的情形。
上述需要提供的資料,凡是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指該證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
第六條 提取審核細則
1、第二條第(一)(五)項申請提取的,自住住房是指所購住房的用途應為住宅,建設該商品房的土地規劃用途為商住用地或住宅用地,該住房所在的城市為購房人的生活地(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如該商品房用途為公寓、酒店公寓、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等其他用途,建設該商品房的土地規劃用途不是商住用地或住宅用地,則不符合提取條件;借款合同的借款用途必須為購房,且借款資金須直接支付給出賣人(開發商);如借款用途為其他用途且借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本人的,則不符合提取條件。
產權共有人為非配偶關系的,根據產權約定比例分配購房金額,沒有約定比例的按照共有人數平均分配購房金額,單一提取人的提取金額不得大于本人分配的購房金額。產權共有人如不為借款人,只可以提取首付款部分,不能按歸還還貸本息申請提取。聯名貸款的借款人如不為產權共有人,則既不可以申請提取首付款,也不可以按歸還貸款本息申請提取。
夫妻雙方無論是否為共有產權人,都可以按照共同提取額不得超過購房金額提取,但夫妻雙方分別在不同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需要提供在惠州市以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配提取額度的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按照購房額或每月歸還貸款本息金額各百分之五十分配計算提取額度。
二手房的購房金額根據契稅計稅金額來確定,按揭貸款超過契稅計稅金額的,只可以按照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提取。
2、根據第二條第(一)項提取的,需要與產權證明發證機關核對證件真偽。職工提交提取申請時,默認已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發證機關查詢個人產權信息,無需再簽署授權委托書。
3、根據第二條第(五)項提取的,需要與貸款銀行核對借款合同信息。職工提交提取申請時,默認已授權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向貸款銀行查詢個人借款合同信息,無需再簽署授權委托書。
4、根據第二條第(五)項提取的,無法與貸款銀行核對借款合同信息,須通過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查詢借款合同信息的,職工提交提取申請材料時,需同時提交查詢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的授權委托書。
5、根據第二條第(五)項提取的,前次提取是以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本次提取要查驗上次提取是否已提交過銀行結清證明或還款流水證明,如未提交,本次提取須查驗提前還款的銀行結清證明或還款流水,如發現尚未履行完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程序的,暫停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直至其后續累計還款額超過其上一次以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為由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之后。
6、根據第二條第(二)項提取的,如身份證年齡已達到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的,只要個人賬戶已封存,可不用驗證其他證明資料直接辦理。
7、根據第二條第(六)項第1點提取的,房租的一定比例是指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15%以上的部分,家庭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根據其單位月收入證明(或工資存折流水)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孰高的原則確定家庭月收入。如非上述所指家庭成員的共同合租人,其月收入要合并計算。
根據第二條第(六)項第2點提取的,房租有政府補貼的,房租金額需要扣除政府補貼金額。
8、根據第二條第(七)項提取的,須根據身份證信息或聯網核查其戶籍是否本市以外的地區,并告知提取職工,提取銷戶后在同一單位重新開戶繳存的時間間隔至少為半年,如不超過半年又須重新開戶的,須退回本次提取的金額。
第七條 業務受理
銀行網點是指我市住房公積金受委托歸集銀行(目前為建設銀行惠州分行、中國銀行惠州分行、農業銀行惠州分行、工商銀行惠州分行、廣發銀行惠州分行)指定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的網點,具體網點地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公布。提取業務中凡是可在銀行網點受理的,在本轄區上述任何一個受委托歸集銀行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都可辦理。
辦理逐月劃扣簽約的,同一提取材料的不同提取人在不同轄區繳存的可在其中一個提取人轄區跨區辦理。
第八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在審核提取申請時,可根據申請提取的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與申請事項相關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職工個人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取消其1年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并由職工所在單位進行教育處理。
單位或個人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職工提交的提取申請資料必須真實,使用虛假文件套取住房公積金是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最高可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條 本規范由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本規范相抵觸的有關規定同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