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新塘地區自2015年7月1日起調整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的社保基數,養老基數調整為2408~13404,工傷、失業基數調整為1895~17424,醫療、生育基數調整為3712~17424,重大疾病基數為6187。
我市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定于2015年7月2日至8月31日期間開展,屆時,全市所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都應前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辦事處、管理部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職工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維持不變的單位也應按要求重新申報單位職工的繳存數據。所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都應在新的繳存年度足員、足額、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內容包括繳存基數、比例和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免繳的情況,調整內容一經確定,原則上在一個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繳存基數方面: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895元。由于統計部門暫未公布本市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暫定為本市201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即5808元*5=29040元。待統計部門公布本市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數據以后,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再發文相應調整繳存基數上限。繳存比例方面: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免繳的情況:繳存基數等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895元的職工,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對于不按規定辦理繳存調整的單位,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要求限期整改,并結合單位的社保繳存信息和納稅信息等對單位進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