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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求職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怎么計算?
根據《廣東省社會保險信息公開工作專項行動方案》安排,貫徹落實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要求,滿足人民群眾不僅了解有什么樣的社保惠民政策,還清楚該怎么辦,去哪辦的需求。從9月22日起開通“解讀社保”專欄,通過每天推送社保信息,進一步加強社保宣傳工作力度,推進我省社保信息公開工作。
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求職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以及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等。那么失業保險金、求職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是怎么計算的?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月計發。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5%,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在取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后可以領取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失業人員在每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領取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次數不超過兩次。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標準為當次職業技能鑒定費。同一次職業技能鑒定已經享受就業專項資金、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補貼資金等財政性資金補貼的,不再享受本條規定的補貼。